检察官将10个“熊孩子”分成3批管教
这样的分级矫治,效果很好
本报记者 徐冬梅 通讯员 李春慧
本报讯 日前,湖州南浔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理了一起涉及10名未成年人的寻衅滋事案件,率先探索罪错分级处遇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据罪错行为程度,按照“犯罪、触法、违法、不良”4类标准,进行分层级归类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级矫治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9年8月的一个晚上,未成年人小谢与小顾因打球发生矛盾继而约架,两人分别纠集人员在约定的地点展开斗殴,但没有造成轻微伤以上的后果。2019年11月13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南浔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10人,除了3人涉嫌刑事犯罪外,其余参加斗殴的7人分别因不达刑事责任年龄、行为一般违法等原因未纳入刑事办案范畴。”为有效干预、教育和矫正这些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承办检察官展开了有针对性的分级矫治。
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小顾等3人,检察院通过人格甄别机制,认为3人主观恶性不大、且属于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综合考量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设置了6个月的帮教考察期。最终,3人被纳入南浔区网格观护平台,由一对一的网格员监督其考察期间行为,并由“爱飞扬”公益组织对他们开展公益服务考评。2020年5月29日,考察期满后,南浔区检察院对3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在训诫室内,小顾等人均表示会好好工作和学习。
对有触法行为,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王某某等2人,南浔区检察院首次尝试由检察机关先行审查的方式,根据2人触法情节、危害结果、认识态度,落实检察官训诫、强制公益劳动、接受固定时长法治教育、发出禁止令、定期汇报近况等矫正措施。
对5名尚不构成犯罪但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未成年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公益组织共同约谈了这些孩子的父母,开展亲职教育,对家长们从法律知识、监护技能、亲子关系、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了专门沟通教育,并要求家长与孩子一同在“智慧未检”APP上打卡完成9门法治教育课程学习。
通过分级矫治工作,2名触法未成年人均顺利完成矫治措施并实现就业;5名一般违法行为未成年人在附加保护处分措施的基础上有一定程度的行为改变,现阶段均回归正常校园生活,其中1人还担任了校内团干部。
“我们将继续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实践探索,切实把对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南浔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沈勐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