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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首次开庭

单轨制协同办案,公检法“三长”同庭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慕煊 施昌晔 华萱

  本报讯 “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近日,平阳县法院在县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对一起盗窃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此案创下了3个“首次”:县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投入运行后首次开庭审理案件、法检首次同步采用无纸化办案模式、公检法“三长”首次同庭。

  今年5月7日,被告人王某某行至平阳县鳌江镇杜某某家中,盗走其存放于卧室内的现金6200元。警方很快将王某某抓获归案,其家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6200元,返还杜某某并取得杜某某的谅解。

  案发后,平阳县政法机关加强协同配合,全程采用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平阳县公安局将案件材料扫描生成电子卷宗,推送至检察院和法院;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以盗窃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王某某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及时跟进,因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第一时间将带有电子签章的刑事判决文书上传至办案一体化系统,供相关部门下载。

  据了解,平阳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建设依托看守所,由公检法司统一入驻、实体办公的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并于今年4月正式建成启用。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平阳县政法机关开展一体化办案司法协作,极大地提高了刑事办案效率:线上,依托浙江省一体化办案系统,通过跨部门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交换,实现案件、文书、卷宗等基本信息共享交互,以电子卷宗取代纸质卷宗实行单轨制办案;线下,公检法司统一入驻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通过建立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办理机制,实现“简案快办”。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首次开庭 2020-06-10 2 2020年06月1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