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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开听证会 公众可网上“围观”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魏洁萍 

  本报讯 都说“房住不炒”,但为了争夺客源,两家房产公司的销售不仅吵起来,还发生互殴。针对近年来房产销售人员为争夺客源屡屡发生纠纷的情况,规范行业秩序,引导社会公众采用合法合规方式公平竞争,同时提升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6月9日上午,海盐县检察院就这起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并通过互联网直播。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听证除了听证员可“面对面”现场听证,社会公众都能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屏对屏”参与直播。这在全省还是首次。

  2019年6月,同为房产销售的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与被害人韩某所在售楼部工作人员因客源问题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胡某用拳头击打韩某面部,造成韩某鼻骨骨折。经鉴定,韩某伤势达到轻伤二级。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胡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综合该案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胡某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且已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可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故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中,侦查人员也结合案件案情,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表示,对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没有意见。随后,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提问,检察官、侦查人员现场逐一解答。经过闭门评议,听证员形成评议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听证评议意见不作为本案审查的最终结论。海盐县检察院将认真结合本次听证评议意见,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和情节,依法作出最终审查结论。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检察院开听证会 公众可网上“围观” 2020-06-10 2 2020年06月1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