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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告子讨要赡养费,子却不满田产分配

多亏法官釜底抽薪化解家庭积怨

  通讯员 纪承伟 郑晓 

  本报讯 “法官如果能帮着一次性捋清我们家的矛盾,我以后每年都自动给付赡养费。”日前,乐清市法院郑法官在主持调解一起赡养纠纷过程中,被告王甲提出了这样的请求。

  这起纠纷源于原告老王(化名)和作为被告、第三人的三个儿子王甲、王乙、王丙早年签订的分家协议。老王将自己所有的一处两间房产留给王甲、王乙,因给王甲的房产临街,于是约定王甲支付30万元,王乙支付5万元,作为老王5年的生活费,5年后每年支付老王5000元生活费。分家后,因王乙贷款需要,老王作为房屋登记权利人将这处房产为其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后因王乙未归还贷款被起诉,房屋被依法拍卖,被王甲竞拍所得。现老王根据协议起诉,主张王甲支付30万元生活费及多年赡养费,而王甲以房屋为自己拍卖所得而非分家所得进行抗辩。

  调解中,郑法官了解到原告起诉的目的主要是想让王甲支付“生活费”,而王甲则认为父亲多年来偏心,因此对老王的诉请心存抵触。进一步单独谈心后,郑法官了解到王甲的心思:如果法院能够将双方多年来田产分割的问题一并处理,王甲愿意补偿老王一笔生活费,今后也自愿每年给付生活费。原来,老王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直在老王名下,没有分配给子女。

  郑法官觉得,处理这起赡养纠纷,要连根拔起一起解决。为此,他和调解员联络村干部,召集老王及其儿女进行调解,最终各方达成协议,明确了田产分配方案。王甲同意支付老王2020年前的生活费、医疗费合计10万元,以后每年定期支付老王生活费1万元。随后,老王自愿撤回起诉。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父告子讨要赡养费,子却不满田产分配 2020-06-11 2 2020年06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