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廉政监督责任
通讯员 苏锦民 高贝
本报讯 日前,台州市路桥区法院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会。
为了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该院明确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网络,院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驻院纪检监察组和内部监督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同时,该院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处置机制,个人或监督部门发现风险隐患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对于不及时报告或拖延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予以约谈,并视情况予以纪律处分。
通讯员 苏锦民 高贝
本报讯 日前,台州市路桥区法院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会。
为了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该院明确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网络,院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驻院纪检监察组和内部监督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同时,该院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处置机制,个人或监督部门发现风险隐患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对于不及时报告或拖延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予以约谈,并视情况予以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