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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小伙天天“逛”APP,身份百变

  本报记者 唐佳璐 张宇洲 通讯员 施亭羽 俞珂尔 陈倩琳 邱艾嘉

  

  时间:

  6月8日

  地点:

  新昌县法院

  “108社区”是新昌县的一个本地人生活论坛APP,人们在上面发布交友、租赁房屋等信息。

  21岁的高某在逛108社区时发现一个奶茶店正在转让,就冒充APP的工作人员,以帮助转让奶茶店为由骗取店主中介费100元。此后,他以同样手法,在2个月内又骗取5名店主300至500元不等的中介费。

  没多久,高某的“小伎俩”被警方发现了。因诈骗数额不大,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

  本该就此住手的高某,却并未从这次行政拘留中吸取教训,不久后又“重操旧业”。

  帮助转让店面、找宠物狗、转卖购书卡等,凡是在108社区上能获得的消息,都能成为他行骗的手段;店主、网约车车主、招生办工作人员等,都是他的“职业”。

  经查,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高某在108社区以各种理由行骗十余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5万余元。

  新昌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新昌县法院提起公诉。

  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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