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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刘晓庆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 单位:元

  根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刘晓庆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刘晓庆。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刘晓庆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刘晓庆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刘晓庆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光大金瓯联系电话:0577-88333755 刘晓庆联系电话:15958912308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刘晓庆

  2020年6月1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刘晓庆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0-06-12 2 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