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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因对服务不满, 上百名业主联名要求换物业

街道答复:楼盘土地性质决定这有点难

  本报记者 陈洋根 

  “业主进场装修被要求交装修保证金,不交的话,装修期间就会遭受物业的各种刁难;物业费高达每平方米6.7元,业主却享受不到相应的服务,物业甚至通过断电的方法来迫使业主交物业费……”杭州下沙四季广场业主斯女士,向记者“吐槽”了小区物业的种种不是。6月15日,斯女士等人代表100多位联名的业主,向楼盘所在的高沙社区和下沙街道提交申请要求成立业委会并炒物业“鱿鱼”。

  斯女士说,自己购买的是四季广场三期的商铺,去年年底开始装修,除了装修垃圾转运管理费和消防放水费之外,物业还要求缴纳1万元的装修保证金。而据她查询和了解,《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当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业主(使用人)和装修单位(装修人)收取任何形式的装修保证金。

  斯女士今年5月向市场监管和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后,物业同意不再向她收取装修保证金。然而,工人进场装修时,物业公司找各种理由阻止装修,斯女士为此多次报警,直到现在工地还处于停工状态。斯女士把自己遭遇发在业主群后,引发不少业主的共鸣。短期内斯女士就收集到120多户业主的联名,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炒物业“鱿鱼”。

  据了解,四季广场楼盘包括公寓和商铺,5年前交付,业主近780多户,前期物业杭州天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交付起入驻一直到现在。

  昨天,记者联系了杭州天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客户主管张女士,她表示:“四季广场装修保证金目前仍没有取消。收取的保证金用于业主装修时导致公共设施损坏的维修。不过物业不会强迫业主或装修公司交。”对于斯女士所说的装修过程中的“各种刁难”,张主管不予承认。对于为何收取6.7元的“高额”物业费,张主管表示,这是按照办公写字楼和商铺的物业收费标准来定的。“电费是预缴的,余额不足的话自动断电。”张主管这样解释。

  日积月累,斯女士等业主对物业的日常工作有着种种不满,坚持要换物业公司。“炒掉物业(包括前期物业)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但目前看来比较困难。”下沙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有关负责人15日答复斯女士等业主时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四季广场情况比较特殊,楼盘是由建设单位和高沙社区所属的高沙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同开发,因为楼盘土地性质是留用地,按杭州市有关规定,社区集体必须占有楼盘建筑面积的51%,而且社区集体占有的这51%的建筑面积共用一张产权证。但现在由于建设单位和高沙股份经济合作社之间发生纠纷,加上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久前卷入相关案件,产权无法清晰,产权证无法办出。因此,斯女士等其他780多位业主即使都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无法达到“双过半”中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要求。

  不过,下沙街道也表示,他们在将斯女士等人成立业委会的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的同时,也会与相关部门一起约谈四季广场的前期物业进行整改,要求物业积极回应业主们的诉求。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因对服务不满, 上百名业主联名要求换物业 2020-06-17 2 2020年06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