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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扣划的执行款为何要还给被执行人?

法院:你诚信还款,我善意执行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海薇 

  本报讯 执行法官的任务通常是想尽办法查扣被执行人财产,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可最近,海宁市法院执行法官高东却做了一件“违背”常理的事情。今年5月,他从被执行人金建国(化名)冻结的养老金账户中扣划了一笔执行款,没有交给申请人,反倒全部还给了金建国。

  这是为什么?

  “因今年疫情加上年纪大了没有找到零工,家中经济极度困难,租房时间已到,再不支付房租,房东要求我全家搬出。在万般无奈中,恳求法院帮助我全家渡过这一次难关……”4月30日,高东收到了金建国的求助信,字里行间透露着无奈。

  5年前,金建国还是杭州一家公职单位的员工,儿子年纪轻轻就经营了一家服装厂,一家人过着令人羡慕的生活。可2015年,就在金建国退休之际,儿子的服装厂资金链断裂,欠下千万巨债,金建国和老伴也成了多家法院的被执行人。为还债,一家人变卖了房子车子,却仍不足以偿还全部欠款。其中,金建国向海宁好友老蒋借的80万元因未能还清,被起诉至海宁市法院。为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法院冻结了金建国的养老金账户,定期划扣每月1万多元养老金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只留给金建国每月800块钱基本生活费。

  卖了房子,金建国一家租住在一间5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里,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可今年受疫情影响,一家人收入断档,新一季度的房租也无力支付。无奈之下,金建国向法院求助。

  在诸多被执行人里,金建国是让高东印象很深的一位。“他跟其他被执行人不同,很多人都是想尽办法逃避债务,可他一直都是积极还款。”高东说,过去的5年时间里,金建国在还款上几乎是倾尽所有。为早日还清债务,他主动腾退了在杭州的唯一住房,也没有要求留下安置费用,把房产拍卖款全都分给了债权人。2015年,在法院冻结金建国的养老金账户时,本想给他留下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但他却表示每月只需800元就够了。“杭州生活成本高,我们从2016年起,多次问他是否要提高每月生活费的标准,都被他拒绝了。”在高东眼里,金建国一直是位诚信的被执行人。

  经过5年的努力,金建国一家当初1000多万的欠款如今只剩下100多万。在海宁市法院执行的94万债务也只剩下10多万。鉴于金建国一直以来的诚信表现,高东在核实情况后立即联系了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老蒋是金建国多年的好友,对金建国一家的处境也表示理解。”在征得老蒋同意后,高东第一时间赶往杭州的银行,从金建国被冻结的养老金账户中划出1.2万元返还给他,用于支付房屋租金。

  “这笔钱对我们来说就是救命钱,续不上房租,我们一家人就要流落街头。很感谢法院!”金建国说,“前几年我还能出去打工赚点钱,现在身体不好又碰上疫情,没了收入。儿子也一直没找到稳定的工作,一家人就靠打些零工维持生计。幸好在法院帮助下,续上了新一季度的租金,给了我们一家人喘息的时间。”

  此外,在法院和社区的帮助下,这一家人还被纳入了低保户,看病买药都更加便宜。“虽然现在生活比较困难,但也有很多人在帮助我们,该还的债我们不会逃避,这是做人基本的道德。”金建国说,如今儿子也重拾了信心,正在努力工作重振旗鼓,相信艰难的日子很快就会过去。

  “你诚信还款,我善意执行。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也想告诉更多被执行人,有困难可以提出来,但不要消极逃避执行。”高东说。

  编后:

  这个案例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刚性,也看到了法律的柔情。作为被执行人,金建国5年来坚持不懈诚实履行还款义务,是这份诚信打动了法官。当疫情来袭,这一家人的基本居住保障受到威胁,法官也很愿意在法理之内情理之中帮他们一把,这是最实在的“保民生”之举,包含了满满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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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3 扣划的执行款为何要还给被执行人? 2020-06-18 2 2020年06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