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 交 公 告
嘉兴市来东纺织品有限公司暨蒋萍、钱亚仙、钱徐峰: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根据嘉兴市荣达皮件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5月7日作出(2020)浙0402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嘉兴市来东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东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0年5月9日作出(2020)浙0402破10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嘉兴诚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来东公司及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向管理人移交下列证照资料财产: 一、全部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等;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三、全部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专利证书,车辆行驶证等原件; 四、实物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无证房产、机器设备、车辆、电脑、办公设备、产品、原辅财料等); 五、财产状况说明; 六、债务清册; 七、债权清册; 八、欠发工资、欠交社保清册; 九、全部诉讼资料; 十、全部购销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 十一、自成立至今的账册、凭证、报表、纳税资料; 十二、开票系统及发票、银行U盾及相关用户名、密码等; 十三、公司现金、银行存款、支票、有价证券; 十四、上述未列明的与贵公司有关的证照、财物、资料等。 蒋萍、钱亚仙、钱徐峰,你们有配合管理人接管上述证照财物资料的义务。请你们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移交给本管理人,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嘉善大道26-1号 联系人及电话:孙福明(13757380938)、陈红(18558248098)
嘉兴市来东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