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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睁眼说瞎话,也不看看在什么地方

  本报记者 许梅 王小云 通讯员 文宣 杨妍妍 尚检 尚法 倪媛媛 周继祥

  

  时间:

  6月15日

  地点:

  舟山定海区法院

  开庭前,原告和被告双方都签署了如实陈述保证书,法庭也明确告知双方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但有人却依然在法庭上睁眼说瞎话。

  2019年12月起,李某陆续向余某借款。后因钱款问题,两人发生纠纷。余某将李某诉至法庭。

  法庭审理中,余某说,李某总共向他借款65000元,但仅还了5000元,其余本息都未归还。但李某却说,她确实向余某借了这么多钱,但已经通过案外人徐某向余某陆续归还借款32000元。李某还提交了相关证据。

  一个说还了,一个说没有,到底谁真谁假?法官当庭再次强调了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庭审结束后,余某找到法官,如实陈述了李某已偿还部分欠款的事实。

  余某的虚假陈述,不仅扰乱了诉讼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也损害了司法权威,但鉴于其在庭审结束后能够如实陈述、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悔过,且取得了李某的谅解,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并限期交纳。


浙江法制报 法庭上 00012 睁眼说瞎话,也不看看在什么地方 2020-06-19 2 2020年06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