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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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单位元 |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德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截止本次处置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五户债权本息总额为36883.22万元,其中本金20961.25万元,表外利息1412.36万元,孳生利息14509.62万元,债权信息详见附表)对外转让。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通过淘宝竞价方式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方式:0571-85778282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联系方式:0931-8861044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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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