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直播淫秽表演 三被告获徒刑
本报讯(通讯员 邱艾嘉)近日,南太湖法院宣判了一起通过手机APP直播组织淫秽表演案。被告人金某、李某、刘某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四个月、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底,三人建立“西柚”APP直播平台。该平台招募女主播,采用一对一收费聊天的形式,在平台上多次组织淫秽表演活动。至案发,平台注册女主播200余人、会员97000余人,在该平台提取的5808部视频中有970部视频属于淫秽物品。
本报讯(通讯员 邱艾嘉)近日,南太湖法院宣判了一起通过手机APP直播组织淫秽表演案。被告人金某、李某、刘某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四个月、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底,三人建立“西柚”APP直播平台。该平台招募女主播,采用一对一收费聊天的形式,在平台上多次组织淫秽表演活动。至案发,平台注册女主播200余人、会员97000余人,在该平台提取的5808部视频中有970部视频属于淫秽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