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超标排放油烟领5000元罚单
本报讯(通讯员 邓继海)连日来,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工地临时餐饮服务业油烟的治理力度,开出湖州市首张工地餐饮服务业超标排放油烟行政处罚决定书。
“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油烟排放超标……”在一次日常巡查中,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副中队长邓继海发现,龙山街道忻湖路附近一处工地的临时食堂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并存在超标排放油烟现象。该食堂承包经营者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邓继海当即责令其整改,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清洗均达标。经后续调查取证,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食堂承包经营者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邓继海说,除了日常检查,他们还开展油烟排放指导,对指导后仍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