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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强化五大工作 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

  本报记者 肖春霞 

  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6月28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浙江将通过强化体制建设、队伍建设、社会参与、监管教育、基础保障五大工作,全面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

  据介绍,我省于2004年5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是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六个省市之一。16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全面深化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初步探索形成了符合社区矫正规律、具有浙江特点的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模式,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截至2020年5月底,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7.4万人,累计解除矫正34.08万人,社区矫正对象年度再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今年以来,作为主管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单位,省司法厅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学法普法、学法研法、学法用法,狠抓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落实,努力确保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我省将紧紧围绕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着重加强完善体制机制,依法加强社区矫正委员会、社区矫正机构和部门衔接配合机制等建设。着重打造过硬队伍,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机构、“枫桥式”司法所、刑罚执行一体化和社区矫正队伍“四化”建设。着重深化社会参与,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用好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措施,引导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和村(居)基层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着重加强监管教育,扎实推进精准、智慧、清廉“三大矫正体系”建设,完善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深化分类管理,加强个别化矫正,强化帮扶措施,提升社区矫正质量。着重夯实发展基础,协调推进财政保障、基础设施、信息化等建设,提升工作保障水平。


浙江法制报 一版要闻 00001 我省强化五大工作 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 2020-06-29 2 2020年06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