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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20年7月1日

  (2020)浙0102民初105号

  吴良民、汪彩亚: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银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02民初10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2民初343号

  谢亚琼:浙江银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0)浙0102民初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2民初1065号   

  王文君、王建: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华安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文君、王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102民初1065号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9:30在基金小镇法庭(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第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1785号

  汪成:本院受理原告王琳诉被告汪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1453号

  杭州古早永乐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卓越(杭州)营销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古早永乐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3679号

  浙江汇同车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致君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汇同车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91民初3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91民初448号

  杭州爱上租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春飞诉被告杭州爱上租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91民初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11破27号

  本院根据浙江颐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6月22日裁定受理浙江颐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为浙江颐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颐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8月1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文居街228号2楼2017室;邮政编码:311400;联系方式:沈律师1807299705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颐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8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16号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公告的事项此后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予以公告。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12民初1814号 

  杭州和讯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本院受理原告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款项877162.5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以877162.5元为基数,日万分之五为违约金计算标准的逾期支付违约金;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15天。本案定于2020年9月22日9时00分在本院30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12民初1844号

  李玉环:本院受理原告郑仁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书、廉政监督卡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9月29日8时45分在本院10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27民初1991号

  詹永丰:方懿俊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9时在淳安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法院公告 2020-07-01 2 2020年07月0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