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制定季节性VOCs强化减排措施正面清单
原料设施达要求 减排措施可免做
本报记者 王索妮 通讯员 朱智翔 王峰
本报讯 很多关心空气质量的小伙伴或许会注意到,一进入夏季,明明是蓝天白云,可空气质量APP软件却提示有臭氧污染。有些人困惑了:臭氧已经被运用到很多领域,怎么也会出现污染呢?
其实,较低浓度的臭氧的确具有很好的杀菌效果,但如果空气中的臭氧浓度过高,近地面的臭氧就成为一种有害气体。
这些年,浙江连续打出发展清洁能源、淘汰燃煤锅炉、严控工地扬尘、治理矿山粉尘等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组合拳,高标准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大气主要污染物指标持续下降,可唯独臭氧居高不下,尤其到夏秋季节,其已成为影响浙江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
臭氧污染不是污染源直接排放产生的,而是排放到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在空气中进行复杂的光化学反应产生的。作为形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VOCs自然成为当前浙江全力围剿的重点。
今年,浙江在治理VOCs上再出重拳,通过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强化油气回收和监测监控等举措,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督监管,从源头减少VOCs污染。但突如其来的疫情让许多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如何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战赢”的要求下,既深化VOCs治理,又帮助企业发展生产,成了我省亟待解决的课题。
7月1日,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我省在出台推进全省2020年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首次制定《季节性VOCs强化减排措施正面清单(第一版)》,助力污染防治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共进。
“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不仅可建议其不执行季节性VOCs强化减排措施,若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还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听上去诱人,但省大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而是针对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建有高效处理设施的企业。其中,企业使用的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正面清单列出了7大类90多种;对高效处理设施,正面清单分11个重点行业列举了50多种常见典型工艺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