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彦明
本报讯 近日,海盐县法院与公证处签约,正式建立由公证处参与诉前调解的多元解纷机制。
据悉,从7月1日起,海盐县法院将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公证方式解决纠纷,并将部分诉前纠纷委托给公证处调解。经公证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同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由公证处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如果一方不履行,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