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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涉黑涉恶线索如何“清仓见底”?

浙江完善线索分类 配强核查力量确保提质又提效

  本报首席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金燕 

  2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虞关荣等人涉黑案件作出二审判决,以虞关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共93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该起案件是公安机关从群众举报材料中发现,循线追踪,一查到底,从而破获的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这也是我省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开展“线索核查清仓见底”专项行动的一个重大战果。

  线索核查,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关系着专项斗争成败。我省通过完善线索分类流转处置、健全线索核查工作等机制,不断推动我省涉黑涉恶线索“清仓见底”。截至2020年6月底,我省共接到全国扫黑办转来涉黑涉恶线索1100余条,办结率达97.5%。

  拓宽线索举报渠道 完善线索分类流转

  群众举报,是扫黑除恶线索的重要来源。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2020年5月底,我省通过向社会公布的举报信箱、电话、全国扫黑除恶12377智能化举报平台等渠道,共收到群众举报来电来函49000余条。

  如何分类流转、排摸、核查体量如此庞大的线索?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优势,频频亮招。

  省公安厅建立与信访部门分流处置机制,优化涉黑涉恶线索标准和工作流程,科学精准分流线索,解决“搭车信访”、无序举报等问题,集中力量攻坚涉黑涉恶线索,提升线索核查质效。

  嘉兴市对涉黑涉恶线索及非涉黑恶类信访举报件的发现、流转、核查、反馈、归档等环节进行了系统规范。比如,严格实行线索分类分级归档制度,市、县两级扫黑办分别整理归档本级核查和下发的线索,确保每条线索核查“有迹可循”。目前,全市共整理归档各类线索1117卷。

  永康市检察院充分利用派驻公安检察室、12309举报中心等多方面、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深入挖掘“关系网”“保护伞”线索。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流转各类线索46条,全部处置完毕。

  玉环市公安局在日常线索核查时,分级分类处置群众举报线索,对线索进行三色管理。对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涉嫌一般违法犯罪、不涉及公安管辖的案事件,进行分色标注管理,以此来重点、有序推进线索分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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