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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相对不起诉的同时 启动“两法衔接”

  32万尾鱼苗

  畅游壶源江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金倩如 

  本报讯 浦江境内的壶源江,与浦阳江同源,是省水利厅、省治水办2020年浙江美丽河湖建设项目。然而,在美丽的壶源江内,有人竟使用禁用的电鱼设备非法捕捞。7月1日,壶源江大畈段河畔,浦江县检察院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周某某等8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督促现场放流32万尾鱼苗,修复生态环境。

  早在2016年,浦江就将县域内浦阳江28条主要支流、壶源江10条主要支流以及大陈江列为禁渔区,全年禁渔。今年3至5月,周某某等8人因在壶源江相关水域使用电鱼设备捕捞石斑鱼、黄刺鱼等野生鱼类,被警方当场查获。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8人随后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浦江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周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8人非法捕捞的渔获数量较少,情节轻微,到案后也都自愿认罪认罚。6月18日,浦江县检察院在公开听证后,对周某某等8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被不起诉人跟进行政处罚,让其承担生态修复补偿责任。于是,就有了开头的这一幕。

  “守护美丽河湖是一场持久战。通过依法行使不起诉权和两法衔接平台,让破坏生态环境者在认识到自己犯罪的同时,积极修复生态,实行标本兼治,能更好推进生态环境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浦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希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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