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合力化解
通讯员 钟法
本报讯 近日,宁波市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制定并出台《关于在行政案件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通过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行政检察的有效衔接,探索构建行政争议三方合力化解的新格局。
该意见从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及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提升等三个层面进行统筹整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依法化解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并立足工作实际明确适用案件范围。
通讯员 钟法
本报讯 近日,宁波市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制定并出台《关于在行政案件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通过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行政检察的有效衔接,探索构建行政争议三方合力化解的新格局。
该意见从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及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提升等三个层面进行统筹整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依法化解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并立足工作实际明确适用案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