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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法官多问了几句,原告就慌了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奚宣 罗炜协 王文琪 林怡 张梦瑶 张格莱 李娜

  

  时间:7月1日

  地点:仙居县法院

  为多要回点钱,仙居一男子变造结算单据,还要求法官“主持公道”,帮他讨要不存在的利息。结果怎么样?罚款5000元!

  57岁的徐某在仙居经营一家建材店,货品质量好价格公道,在当地有不错的口碑。

  2017年,柯某为家中装修多次向徐某购买装修材料。之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柯某与徐某商量,等赚了钱再付货款,并向徐某出具了一张结算单据,欠款总计39815元。

  时间一晃就是2年多,期间徐某多次催讨无果,到后来,柯某更是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徐某将柯某诉至法院。

  就是赚点辛苦钱,还被拖欠了这么久,不甘心的徐某打起了“小算盘”,在结算单据上添加了“2018年开始按壹分计利息”,要求柯某归还货款和利息。

  开庭日,被告柯某经传唤拒不到庭,仙居县法院缺席审理此案。庭审期间,法官仔细核查了证据,发现原告提供的结算单据中,相关利息约定的文字与其他文字有些不同。

  因被告没有到庭,无法对结算单据进行质证,于是,法官再次询问徐某结算单据的形成经过,并向他释明了虚假诉讼、虚假陈述的相关法律后果。

  只想搞点小动作的徐某有些慌了,被几番询问后便说了实话:“柯某签字前,没有写利息,壹分利息是后来我自己添上去的。”

  徐某为自身利益,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提交变造过的证据,并作虚假陈诉,最终,法院决定对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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