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借土地使用审批权 大肆受贿

陈晓峰一审获刑13年

  通讯员 永检 清溪

  本报记者 王小云 

  本报讯 7月3日下午,永嘉县法院公开宣判原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晓峰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晓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该案由温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指定管辖,由永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1966年出生的陈晓峰是平阳人。2016年至2019年,他担任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以及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监管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负责招商引资、投资项目审批审核以及指导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运行管理等工作。

  据陈晓峰供述,2017年开始,滨海分区储备项目较多,工业用地(海)十分紧张,但是仍有不少企业想要落户滨海分区。当时滨海分区的拿地价是40万元每亩,但如果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温州市高成长企业拿地可以享受七折优惠,只需28万元每亩。

  当时滨海分区里有一家企业破产,厂房的工业用地拍卖的价格达到了90万元每亩的价格。陈晓峰认为,对于企业来说,拿到用地指标就相当于赚到了,出于利益考虑,企业也应该愿意支付高额的“好处费”。

  于是,陈晓峰开始走上歪路。在他利用职权收取贿赂的过程中,不得不提以下这一笔。

  2018年,浙江某包装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想在滨海分区申请工业用地,需要170亩地。他通过陈晓峰的宗亲陈某(另案处理)找到了陈晓峰。陈晓峰答应了蔡某的工业用地申请,但是让宗亲传话:“拿地按‘规矩’一亩需要10万元好处费,最少需要1000万元。”经过讨价还价,蔡某答应给陈晓峰800万元“好处费”。2018年9月开始,蔡某将800万元的“好处费”按照要求分5笔转给了陈晓峰。2018年10月,蔡某所在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以每亩28万元的价格拿到了该区126多亩的工业用地。剩余的44亩,则在今年4月通过招拍挂形式拿到。

  经审查,陈晓峰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的贿赂款共计2007.17万元。而这些钱,都被他用于投资、炒股或者买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晓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借土地使用审批权 大肆受贿 2020-07-06 2 2020年07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