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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仲崇勇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基准日: 2019年10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仲崇勇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交易基准日前发生的代垫费用依法转让给仲崇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仲崇勇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相关各方:

  仲崇勇作为以下债权的受让方,要求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仲崇勇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仲崇勇

  2020年7月1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仲崇勇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0-07-10 2 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