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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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下称“农行浙江省分行”)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农行浙江省分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到基准日2020年3月20日止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权益,依法转让给了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农行浙江省分行特此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相关的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利/权益已转让的事实,从公告之日起,应向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7月13日
(下转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