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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0年3月20日的贷款本金、利息(部分外币贷款已按基准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单位为万元;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向债权人偿还的利息及相应权利/权益,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
4.关于债权本息金额,特别是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等)的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约定或法律文书所确认的计算方式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差错,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资产档案和判决、裁定为准。

  (上接10版)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2020-07-13 2 2020年07月1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