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好心办事,却引起部分业主不满
检察官化解了这起涉及700余户的门禁系统改造纠纷
通讯员 余检
本报讯 “现在这件涉及到小区700余户业主的老大难问题终于解决了,我们也松了一口气!”近日,在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的调解下,一起涉民生实事的民事纠纷案件得以解决,检察官就后续进展情况联系某社区时,该社区党委书记说道。
2016年1月,余杭某小区因进出人员混杂,盗窃案件多发,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该小区门禁系统被政府部门纳入整治提升改造项目。随后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同意了升级改造方案。
然而,新门禁系统因安防方式过于死板,引起了部分业主的不满,数百名业主联名签字要求恢复原有单元门禁系统,并由申请人洪某作为原告以小区业委会作出决议违法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决议并恢复原有门禁系统。法院经审理驳回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申请人不服,向余杭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收到案件后,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调查事实,通过多方听取事实经过,发现双方的说辞都有一定道理。检察官认为,该小区因盗窃多发,对安防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本是顺应民心的好事,虽然作出决定在程序上存在瑕疵,但客观上符合小区门禁改造升级的方向,考虑到门禁恢复工作已部分启动,此时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已无撤销原小区业委会作出决定的必要,原审法院据此判决并无不当,不符合再审条件。
为化解双方分歧,承办检察官抓住矛盾症结所在,通过多次释法说理,使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了争议。
“单纯恢复老门禁系统是不行的,把老功能和新功能相互结合,方便居民又保障安全,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门禁升级改造的目的。”面对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承办检察官一面劝说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缓和双方激动、对立的情绪;另一面,积极与属地社区和街道沟通,获得了恢复门禁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向检察机关撤回了监督申请,已停工数月之久的小区新门禁升级改造工作再次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