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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如下(时点:债权本金转让基准日2018年7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以签署的原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根据杭州智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杭州悯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成的《资产转让协议》,杭州智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悯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各担保人。

  杭州悯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各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悯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杭州智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悯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7月1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0-07-14 2 2020年07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