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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1700余万元 吴根法当庭认罪悔罪

  通讯员 朱兰兰 夏梦秋 

  本报讯 7月14日上午,杭州下城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公交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吴根法贪污、受贿一案。

  被告人吴根法受杭州公交公司委派,2006年12月起,任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下沙公司)总经理、董事、党支部书记等职务;2015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公交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杭州公交公司总经理助理,直至被解聘。

  2007年至2015年,吴根法在担任公交下沙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时任公司出纳李某某、会计徐某(均已另案起诉),采用隐瞒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虚假报销等方式,侵吞、窃取公司油卡、废料款、维修工时费、燃油补贴款等财产共计900余万元,先后放入李某某、徐某保管的“小金库”中。

  期间,李某某将“小金库”中的资金用于投资理财,获得收益至少150余万元,后经吴根法决定,吴根法、徐某、李某某3人将收益瓜分。2018年1月至3月,经吴根法决定,3人将“小金库”中结余的600万元资金瓜分,每人分得200万元。

  另外,2007年至2019年,吴根法在担任公交下沙公司总经理、萧山公交公司总经理、杭州公交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850万余元、港币5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根法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根法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省直机关工委、杭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在岗职工到庭旁听案件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贪污受贿1700余万元 吴根法当庭认罪悔罪 2020-07-15 2 2020年07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