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回去才发现床垫不能治病、饼干临近保质期
网络直播带货成为我省消费者投诉新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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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任倩影
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各种“翻车”事件也接连发生。现状表明,网络直播带货模式蓬勃发展的同时,直播“翻车”、货不对板、刷单等乱象频频发生,网络直播带货行业亟需规范。
省消保委7月14日公布的2020年上半年度全省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显示,上半年,全省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89946件,其中投诉34629件、咨询553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877万余元。投诉热点难点主要集中领域就有网络直播带货。
省消保委提供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消保委共受理网络直播购物消费投诉621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68.8%,消费者投诉的商品主要集中于服装鞋帽、化妆护肤品和食品,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商家虚假宣传、商品质量不过关、售后维权难等。
通过对直播带货的投诉分析发现,问题包括主播夸大、虚假宣传,商品质量参差不齐以及消费者售后维权难等三方面。
部分主播对产品宣传描述不实,刻意夸大产品功效或使用“最”“独家”等极限词,直播时承诺的优惠、赠品等不兑现。如台州市椒江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称通过直播购买了一款乳胶床垫,商家在直播时宣称该床垫专为老年人设计,具有缓解高血压、糖尿病等功能,但消费者收到货后发现床垫并不具有以上功能,且材质过于柔软不适合老年人使用。
消费者通过直播购买的商品质量不过关,货不对板,部分主播向消费者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如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称通过淘宝直播平台购买了10盒威化饼干,收到货后发现饼干已临近保质期,并且出现回潮现象。
售后问题主要包括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不执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不提供售后服务等。部分主播通过直播平台将顾客引流到微信购买产品,该类私下交易方式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如丽水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快手直播平台上看到某白茶购买信息,后通过添加商家微信下单购买了茶叶,但商家迟迟不发货,也不回复信息。
据悉,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直播营销行业首个行业性自律规范,将对参与直播的各类主体行为进行规范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