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年7月16日
(2019)浙01民初1923号
陈若利、谭建平:原告浙江天堂硅谷地产股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第三人中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安金控有限公司、中安金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谭建国、谭建平、陈爱萍、陈若利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作出判决,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1民初19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后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浙0102民初2760号
濮勇男、阮红梅:本院受理浙江永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濮勇男、阮红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 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0月20日下午14 时30分在杭州上城区基金小镇人民法庭(上城区白云路26号) 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2民初2783号
陈金香、陈培良: 本院受理浙江永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浙江永联担保有限公司)与陈金香、陈培良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 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 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0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在基金小镇人民法庭(上城区白云路26号)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6民初8190号
王长江: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际耘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06民初8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6民初1638号
杭州共享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中明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1588号
北京爱普卓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希音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爱普卓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2092号
李定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安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定生、张博、张明钧、李靖、深圳利和经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2110号
张延国: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利越万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延国、杭州海熙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2122号
杭州有范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秋语、余秋辰诉被告杭州有范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9时05分在浦沿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2185号
陈玉珂:本院受理原告陈东彪诉被告陈玉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2272号
陈登怀:本院受理原告吴海波诉被告陈登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9时05分在浦沿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3689号
赵卫强:本院受理原告徐卫刚诉被告赵卫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91民初368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 浙0112民初618号
寿建军(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洪村村):本院受理原告周鞑靼诉被告寿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12民初6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被告寿建军应归还原告周鞑靼借款7000元,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被告寿建军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寿建军负担。 原告周鞑靼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寿建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