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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掏“枪”威胁变道司机 事儿大了

  通讯员 朱甜甜 

  本报讯 “警官,我刚才被人拿着手枪威胁了,对方还打了我一拳。”近日,熊某匆匆来到嵊州市黄泽派出所报案。

  熊某是一名大货车司机,当天下午1点左右,他开着货车途经金庭镇时,前方一辆大货车停了下来,他就变道逆向往对面车道开去。这时对面开来一辆红色小轿车,由于两车相距较远,熊某并没有刹车,而是继续往前开。

  “两车交汇时,我摇下车窗和对方解释了几句,但他可能以为我在骂他,就追了上来。”

  一路上,红色小轿车和旁边的另一辆黑色小轿车,对熊某紧追不舍,在黄泽镇兰洲村,两车将熊某驾驶的货车逼停。

  “开红车的男子拿出了枪指着我,黑色车上的人倒是一直没有下车。”

  接警后,民警迅速锁定可疑车辆,并将涉事的两名男子控制。

  民警打开红色轿车,搜寻找到了手枪,但仔细一看,发现这是一把玩具水枪。“这个是几天前,我给儿子买的。”车主顾某说。

  经查,涉事两名男子中,红车车主为顾某,27岁,新昌人;黑车车主为姚某,31岁,嵊州人。

  事发当日下午,顾某和姚某相约驾车去摘桃形李。行驶途中,顾某见驾驶大货车的熊某突然变道,向他们驶来,而且看起来很嚣张,于是叫上姚某,逼停大货车。

  将大货车逼停后,顾某从车上掏出“手枪”,爬上货车驾驶室,趴着车窗,用玩具枪指着司机熊某的头威胁,熊某于是和他争执起来。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顾某就把玩具枪放回车上。但他看到熊某仍在骂骂咧咧,便再次折回货车,朝熊某的头上打了一拳。而在自己车上的姚某见情况不妙,连忙上前劝架。

  目前,顾某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行政拘留7天;而姚某因认错态度好,情节轻微,故不予处罚。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掏“枪”威胁变道司机 事儿大了 2020-07-17 2 2020年07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