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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是他们让我变孤僻”,儿子对母亲举刀相向

  时间:7月15日

  地点:衢州柯城区法院

  头上手上被儿子砍得到处是伤,躺在病床上的涂某仍心有余悸。但提到儿子吴某,她依然哭着为他求情:“法官,希望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吴某一家是常山人,定居在衢州市柯城区。2月19日,吴某因工作生活不顺,产生消极厌世情绪,认为自己从小“受委屈”,与父母有很大关系。“我自己不想活了,还想杀了他们。”当天,吴某买了火车票,从宁波回到衢州,准备行动。

  吴某突然出现在家时,涂某夫妻很是惊喜,热情地对儿子嘘寒问暖,并没有发现儿子的异常。此后,父亲出门跟女婿打起了电话,涂某则走进卧室给儿子铺床。

  于是,涂某决定先杀了母亲,再杀父亲。“你从小都不喜欢我!”涂某从厨房拿了把菜刀,砍向了正为他铺床的母亲。

  “我不想死,你快打120救我!”在涂某的哀求中,吴某最终放下菜刀,拨打120,同时投案自首。

  吴某事后回忆,小时候,自己父母对他很吝啬,压岁钱会被母亲收走,穿的衣服也是100元以下的廉价货,自己受了不少“委屈”。

  “他们两个感情不好,经常吵架、在我耳边说对方坏话。我想表达我的观点,他们都反对,总是说为你好。”在吴某心中,父母的不良影响,让他性格孤僻、没有朋友。

  经衢州市第三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吴某被医学诊断为复发性抑郁障碍及恶劣心境,作案时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因长期怨恨父母,意图杀害父母,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吴某在犯罪时,系重度抑郁发作,心境恶劣,具有复发性抑郁障碍,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可减轻处罚;综合其自首、案发后获得谅解等情形,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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