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经过积水路段未减速溅湿他人,罚!
王晓峰 张子琪 黄盛剑
夏日天气,说变脸就变脸,骤降的暴雨常使得部分路段临时积水。对于路人及非机动车驾驶员来说,经过积水路段还得防着飞驰而过的机动车,冷不丁就给你来个“透心凉”。对于如此不文明行为,得治!日前,余姚交警就开出一张罚单:机动车驾驶人被罚款100元,并向全身被积水溅湿的当事人道歉。
当晚7时多,在余姚城区开丰桥南侧,一辆白色私家车超车经过积水路段。车辆飞驰而过,溅起的水花将骑车经过此处的张女士及其年幼的女儿淋了个“透心凉”。看着轿车自管自地离去,气愤不已的张女士当即拨打了122热线反映情况。“较真”的她次日更是来余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江南中队,要求查找那名肇事司机。
“当时我女儿一直抱着我喊冷,还好那边已离家不远,我赶紧带她回去洗了个热水澡,才没有感冒。我之所以一定要报警,就是因为这种事不单单只会发生在我一个人身上,别人也会碰到!”张女士说,她原本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前来,没想到立刻有回应。
交警部门根据张女士提供的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视频找到了那辆机动车,尽管画质不佳,但飞驰车辆溅起水花的一幕还是被拍下了。交警因此联系该车驾驶员,要求对方前来接受处理。
当天下午,这名驾驶员就来到交警队,现场承认错误并向张女士道歉。他说:“我会吸取这次教训,今后开车经过转弯路段或积水路段时,一定会放慢车速仔细观察四周……”除了道歉以外,交警部门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条款,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