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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5年50多次维权

老胡的心头事,终于放下了

  通讯员 林甲淳 

  本报讯 5年来,老胡与房子拆迁安置问题较上了劲,为此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信访等达50余次,长期的诉累加剧了他的经济负担,期间老胡还遭遇车祸,险些危及生命。老胡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后,近日,案件有了新进展。

  早在1983年,老胡因一间两层房屋的安置补偿问题,先后与住建等部门打起了行政诉讼,要求赔偿60万元,均被法院驳回。老胡就此结下心结。

  1991年,老胡因房屋拆迁安置又获得一套房子,该房屋未办理产权证。1993年,老胡将该房屋出售给同事陈某,未办理过户手续,陈某一直实际居住。2016年,该房屋列入危旧房改造范围,老胡认为,1991年拆迁安置时,拆迁人告知他房屋为公房,国家享有60%产权,无法取得产权登记,这导致他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向陈某出售房屋。但在2016年的拆迁中,陈某以完全产权获得拆迁补偿。

  深感不公的老胡再次走入诉讼和复议的循环中。2016至2019年间,老胡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开案涉房屋产权登记信息,均答复该房屋无产权登记记录。老胡对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和不予登记告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均被驳回。直到后来,老胡向宁波市检察院提出监督。

  承办检察官介绍,老胡申请监督两案,引发争议的两个源头行为,法律关系和争议主体各不相同,系两起独立的案件。但两案如分开协调,难以降低老胡的心理预期,不利于纠纷彻底化解。经通盘考虑,最终明确诉讼监督和民事案件两案一揽子化解的工作方案。

  为此,市检察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组成听证委员会,现场劝导老胡理性面对争议,另一方面,针对老胡行政赔偿诉讼监督一案,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促成行政机关从公平合理角度,参考现行房屋建筑成本,以信访困难补助形式给老胡合理补偿。

  调查中,检察机关经核实,老胡所称的房屋确系私房,鉴于陈某以完全产权取得拆迁补偿安置系受益者,加之安置房屋产权登记尚需老胡配合,经多次沟通,陈某愿意补偿老胡8万元,老胡撤回民事案件上诉,并配合陈某办理安置房屋产权登记。同时,因为老胡生活困难,市检察院积极协调法院,给其减免了一、二审1.2万元诉讼费。

  日前,老胡已向检察院撤回两案监督申请。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老胡的心头事,终于放下了 2020-07-20 2 2020年07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