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码数据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使用
防止个人隐私数据泄露
本报记者 胡宗昊
本报讯 7月20日下午,浙江省召开第52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通报,7月19日,我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截至7月19日24时,我省有1例确诊病例(由加纳输入);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例(由新疆输入)。
鉴于乌鲁木齐市连续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病例,我省于7月18日作出规定,对乌鲁木齐市来浙返浙人员,要求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于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应立即到当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大家越来越关心健康码数据使用是否安全,针对市民们的这一担忧,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在发布会上称,对于公众的数据安全问题,浙江省防控办出台了《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的通知,对相关问题做了专门规定。
“在拓展健康码的应用时,必须做好法律评估、安全评估、风险评估工作,切实防止数据滥用。”陈广胜表示,任何地区、任何部门对健康码数据的使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切实防止个人隐私数据的泄露。
疫情期间的食品安全问题同样受到关注,近期国内两地海关从3批自厄瓜多尔进口的冻南美白虾集装箱内壁和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为此,我省第一时间开展紧急排查处置,对所涉厄瓜多尔3家企业生产的进口冻虾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并组织新冠病毒检测、产品召回等工作。据统计,下架封存的1979份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疫情之下,传统的商业和外贸方式受到前所未有的严重冲击,但同样给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带来机遇,如电商网购、无接触式配送等新业态发展快速。据陈广胜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实现网络零售额8764亿元,在消费整体上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下逆势增长9.8%,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5.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