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公 告
浙江加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19)杭仲字第1772号申请人浙江聚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浙江加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出庭通知书。现针对本委于2020年3月4日刊登在《浙江法制报》第10版中受送达人为“浙江加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2019)杭仲字第1772号案件的公告,因疫情原因,故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调整为2020年9月29日下午2点30分在本委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之日起90日内,逾期视为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邮编310005,电话0571-88387383)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 7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