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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土土金服” 实施“套路贷”

恶势力犯罪集团 36人被公诉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鹿轩 

  本报讯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对王某等36名“套路贷”案件被告人以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2015年6月以来,被告人王某、金某等人共同出资,纠集被告人袁某某、董某某等30余人,成立了浙江土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经营民间借贷为名,实际上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以车辆低息抵押贷款名义引诱被害人前来“贷款”,从中以保证金、服务费、GPS安装费、流量费等名目向被害人收取费用,再以被害人还款逾期、二次抵押等为借口肆意认定违约,将被害人抵押车辆拖走,并以此相要挟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违约金、拖车费等费用,从中攫取巨额违法所得,逐步形成了以王某、金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袁某某等人为参与者的结构稳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期间,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嘉兴、金华等市开设分公司,继续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涉及300余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严重破坏相关县市民间借贷市场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土土金服” 实施“套路贷” 2020-07-22 2 2020年07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