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坐,“罪”从天上来?
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开化村民汪成终于清白了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吕晓土 王黎萱
本报讯 明明没有去过外省,却在外省有了犯罪记录,而且还被羁押于外省的看守所即将刑满释放?近日,这件让开化人汪成烦恼了两个月的事,终于有了让他安心的结局——开化县检察院检察官带着福建省检察院的处置情况通报,来到汪成的家中,告知犯罪记录已被删除。“这下终于放心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汪成激动地说。
今年4月8日,马金镇司法所收到了一份《开化县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函》,函上显示,4月15日马金镇星田村的汪成将刑满释放,请派员去福建省的某看守所将汪成接回开化。司法所随即前往汪成家中了解情况,却惊得目瞪口呆:汪成一直好好地住在马金老家!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开化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开化的汪成今年35岁,毕业之后一直在省内做庭院绿化工作,没有犯罪前科。汪成回忆,2010年他的身份证遗失过,当时报了警。前两年,他要注册网上银行,却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已经被用来注册过了。“因为这个问题,这几年我都不能网上转账,要去柜台才行。”但汪成没想到,身份证被冒用给他带来的远不止银行转账这个麻烦。
被告知自己“犯过罪”,汪成如同遭受晴天霹雳。“我的身份信息是不是被犯罪分子冒用了?这会不会影响我孩子今后读书啊?”面对汪成的焦急和假“汪成”马上要刑满释放的紧迫现状,开化县检察院一边将此事向省、市两级检察院汇报,一边向公安机关调取假“汪成”的材料。
通过照片比对发现,真、假“汪成”存在很大差别。开化县检察院随即将相关材料通过浙江省检察院移送到福建省检察院及相关公安局,两省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福建省检察院查实,确系假“汪成”冒用开化村民汪成的身份信息进行违法犯罪,自2011年至2019年先后在厦门、福州、上海等地犯罪6起。6月1日,福建当地法院作出裁定:认定原判决被告人姓名及自然信息身份有误,将被告人身份信息变更为“汪成”(自报),其他自认身份信息变更为“不详”。 6月11日,福建省公安机关把真“汪成”的6条违法犯罪信息在公安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数据库中予以删除。
在浙江、福建两省公检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真“汪成”终于清白了。
假“汪成”又是谁?据目前的调查,“汪成”为其自报名,真实身份仍在追查中,开化县检察院表示,将建议公安机关对假“汪成”进行处罚,收回被冒用的身份证,保障汪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