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中小学食堂不再 引入社会力量承办
新华社 艾福梅
记者20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的通知》。通知明确,宁夏将规范食堂经营模式,具备条件的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已经承包或委托经营的不再签订新的合同,以全面提升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和食品安全管控能力。
同时,对于确需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的,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限由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由政府其他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校,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高校食堂可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凡有3个以上食堂的,鼓励其中至少1个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