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浙江易特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人:
《浙江易特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8月27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9年11月7日经缙云县人民法院(2018)浙1122破4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易特公司破产财产实行一次分配,确定于2020年7月23日实施,以货币方式进行分配,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33208145.13元,其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合计1664383.83元;抵押优先债权金额28458328.45元,清偿率100%;劳动债权金额781557.06元,清偿率100%;税费债权金额391347.79元,清偿率100%;普通债权金额173866150.2元,分配金额1912528元,清偿率1.1%。
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受领的,视为放弃。管理人将提存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浙江易特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7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