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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平安绍兴 共创平安

60位业主在家门口签了协议拿了赔偿款

越城法院的“示范判决+上门调解”被一致点赞

  通讯员 徐欣然

  本报讯 “套内面积少了这么多,确实已经损害到你们的权益,你们的合理要求法院一定会支持的……”近日,绍兴市越城法院的矛盾纠纷调解团队来到某小区,为60位业主集体签订调解协议,让业主们体验到了“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去年4月,该小区有33位业主就同一事由诉至越城法院,要求房产开发商予以赔偿。原来,业主和开发商在合同中选择以建筑面积,而非以套内面积作为计价方式,虽然案涉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也在合同约定的据实结算房价款的范围内,但由于套内面积减少,造成案涉房屋实际得房率降低,引发了不少业主的不满。

  考虑该类案件系涉民生涉众型类案,越城法院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诉讼效率,推进同类案件诉源治理,受理当时立即启动立案预警机制,经诉前多方协调沟通,确定运用示范判决机制择其一进入诉讼程序开庭审理。

  经审理,法院认为,案涉房屋套内面积减少部分已超出了相对合理的范围,对业主们使用房屋产生一定影响,故判决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其他32件均参照此示范性判决调解结案。这样,比起一一开庭,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也能最快为其他32位业主定下赔偿方案并拿到赔偿款。

  今年,该小区又有60位业主陆续来到越城法院起诉维权,经法院诉前调解员徐国祥多次电话沟通协调,他们也同意参照此前的示范判决和解。考虑到尚处疫情期间,为减少当事人来回路上奔波风险,法院决定采取上门调解模式,由一名法官助理、两名调解员、两名书记员组成团队前往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当天就为60位业主签订调解协议。

  “对法院的服务很满意。”一位业主说,“本来觉得维权是条漫漫长路,但是没想到,通过法院的沟通协调和周密安排,在自己家门口就能解决问题,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法院督促履行及电话回访确认,现所有协议内容房产开发商已全部履行完毕。业主们纷纷为法院为民、便民的司服务理念和做法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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