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亲清”良性关系
通讯员 苏锦民
本报讯 近日,台州路桥区法院联合司法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廉洁的若干规定》。该规定通过建立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双向负面清单”制度,明确27项“不得”;畅通信访举报和投诉反映渠道,由司法局对律师不正当执业行为予以规制,共同建立“亲清”良性关系。
同时,该院还系统排查梳理法院与公检司等部门在相互支持、配合、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通讯员 苏锦民
本报讯 近日,台州路桥区法院联合司法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廉洁的若干规定》。该规定通过建立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双向负面清单”制度,明确27项“不得”;畅通信访举报和投诉反映渠道,由司法局对律师不正当执业行为予以规制,共同建立“亲清”良性关系。
同时,该院还系统排查梳理法院与公检司等部门在相互支持、配合、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