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宇春电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告
临安宇春电镀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的《临安宇春电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及本案实际情况,管理人现拟于2020年7月31日起执行第一次清偿。本次债权清偿的总额为人民币8,310,054.62 元,其中清偿其他优先权债权金额为2,040,000.00元,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1,550,210.79元,清偿职工债权金额为581,047.48元、清偿税收债权金额为221,421.67元、清偿普通债权金额为3,917,374.68元。本次清偿的普通债权清偿率为6%。
特此公告。 临安宇春电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