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经理为啥聘请“黑保安”?
前后还有一系列操作,都是为了侵吞公款
通讯员 拱检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过虚报保安人员名单、虚假考勤、虚开发票走账等手段,任某、祖某某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杭州拱墅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公款达2000余万元,从中非法占有公款共计900余万元。
近日,杭州拱墅区检察院对包括任某、祖某某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给“空气员工”发工资
今年42岁的任某,2005年进入杭州拱墅安保公司。之后,他多次晋升,2019年被提拔为副总经理兼保安二部经理。祖某某今年40岁,1999年进入杭州拱墅安保公司,从2003年起担任拱墅园区班组长。
这两人除了负责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调配、日常考勤等工作之外,最重要的是,还掌握着手下保安工资发放“大权”,发多少数额、发给谁,他们“说了算”。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任某和祖某某通过滞留辞职员工工资卡、给他人办理虚假入职或虚假社保等方式回收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再通过虚假考勤套取公款。但实际上,这些“空气员工”并未实际到岗。
两人的“胃口”越来越大,还通过手上掌握的项目和业务公司,虚报人员名单并从中开票走账套取公款。在他们的操作下,公司为近200名“空气员工”发放工资款。
为了“空气员工”的漏洞不被发现,任某和祖某某还私下聘请了无资质保安顶替“空气员工”,并通过虚报保安名单、虚假考勤的方式将“空气员工”的工资“打折”后发给无资质保安,他们从中赚取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差价。
8年间,任某和祖某某共计侵吞公款逾2000万元,在刨去“黑保安”工资成本后,两人约定“利润”七三分成。
为讨好任某,祖某某还以“隐名股东代持”的形式,把自己持有的某保安公司4%的股份赠与任某,价值70余万元。另外,两人还收受下属保安班组长的“好处费”。
拔出萝卜带出泥
2019年7月,经人举报后,案发。随着此案查处的推进,还牵扯出了一连串的保安班组长。
今年55岁的黄某某,在拱墅安保公司担任保安班组长。平时,他和任某、祖某某走得比较近,帮忙将公款从银行卡里“提现”,并收受祖某某给予的20万元“好处费”。
保安班组长韩某某、陈某某、陶某、孙某等人将任某、祖某某两人的做法看在眼里,也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如法炮制。他们先后安排30余人在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并将社保挂靠,但这些人并未实际到岗,并且还需要每月向他们缴纳挂靠费。期间,公司为这30余名“员工”都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了社保。
“黑保安”顶替“空气员工”这一招,他们也用上了。4人私下聘请无资质保安,并从中赚取工资差额。
截至2019年案发,公司一直为这些“空气员工”按月缴纳社保、发放工资,4人通过上述方式共侵吞公款逾百万元。
近日,拱墅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任某、祖某某提起公诉;以涉嫌贪污罪对黄某某、陈某某提起公诉;以涉嫌贪污罪对陶某、孙某批准逮捕。
而韩某某经拱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已判决。拱墅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韩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