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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因为一只鸡,邻居俩打得头破血流

  时间:7月28日

  地点:临海市法院

  两名50多岁的农村妇女对簿公堂,庭审中,双方一副血海深仇的样子,恨不得吃了对方。可谁能想到,事情的起因竟是为了一只鸡。

  李某与王某是同村人,而且还是邻居,多年来也算和睦。2019年年初的一天早晨,李某像往常一样在自家后门喂鸡,突然看到邻居王某家的一只鸡跑到她家里吃鸡食,李某就将这只鸡赶回王某家,并顺带告诫王某:“管好自己的鸡,不要跑到我家来。”

  王某觉得鸡就是个动物,跑来跑去很正常,跑李某家去也不是什么大事,认为李某小题大做,立马回怼:“人也可能乱跑的,何况是鸡这种动物呢,你太小心眼了吧。”

  李某一听顿时也来气了,“你家的鸡跑到我家来了,你还有理了?”双方为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一边不停用手指着对方,一边不停地咒骂对方。

  争吵中,王某拿出一把1米多长的棍棒朝李某的头上猛击。李某反应不及无法逃跑,只能本能地用右手挡在自己头前,但依然未能幸免,李某的头部及手部均遭到击打,当场就头破血流,倒地不起。王某丈夫及时赶到,阻止了王某。

  当天,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头部外伤、右拇指掌指关节籽骨骨折,还进行了右手掌指关节籽骨切除术,为此花费医疗费用1万有余。而王某也因故意用棍棒殴打他人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事情到了这里还没结束。李某向王某讨要医疗费用、误工费等经济损失。王某觉得是李某先挑的事,“何况我已经被拘留5天了,不用再赔钱了!”双方为赔偿问题协商不下,李某只好诉至法院。

  考虑这是一起邻里纠纷,双方抬头不见低头见,为了达到真正的定分止争效果,承办法官做起了调解工作。

  最终通过法官调解,两人终于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王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被告王某当庭就将款项交付给原告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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