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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 权 转 让 公 告

  张晓杭、浙江昌正贸易有限公司、刘建根、姚国珍、姚萧钢:

  本人陈森其(身份证号330825196408180012)已将龙游县人民法院(2017)浙0825民初3601号民事调解书项下对你方张晓杭、浙江昌正贸易有限公司、刘建根、姚国珍、姚萧钢享有的150万元借款债权全部转让给许芬(身份证号33082519651117004X),请自公告之日起及时向债权受让人许芬清偿债务。特此公告。

  陈森其

  2020年7月3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 权 转 让 公 告 2020-07-31 2 2020年07月3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