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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一张普通银行卡 竟被炒到上千元

瑞安警方斩断 非法贩卖银行卡“黑链”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李秧 

  近日,瑞安警方重拳出击,严打随意买卖银行卡账户、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等不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打击涉嫌买卖银行卡账户的犯罪嫌疑人60余名。

  今年7月,瑞安警方接到线索,对一个涉嫌诈骗钱款流转的银行账户进行核查。经查,该银行卡在6月初交易异常,涉嫌8起网络刷单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7月21日,民警在安阳街道将该银行卡户主蔡某抓获。

  经审讯,蔡某交代自己通过朋友得知一张普通的银行卡就能换钱,一时心动,将自己的银行卡(带绑定的手机卡和U盾)以1500元的价格卖出。然而,蔡某卖出的银行卡、U盾等物品成为了诈骗分子的作案工具。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取保候审。

  警方提醒:出售银行卡看似占便宜,但银行卡一旦被收售者用于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将导致户主个人信用、财产双重受损,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银行卡,如有丢失或不用了应当及时挂失补办或注销。

  而在今年5月,瑞安警方在协助侦办一起网络诈骗案件时,发现一个为网络诈骗集团提供便利的银行卡交易犯罪“黑链”。

  经过连月追查,瑞安警方先后抓获陈某、江某、朱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从去年5月开始,陈某等人就以300元左右的价格四处“求购”闲置的银行卡(带绑定的手机卡和U盾),并通过层层转卖以高价将银行卡出售给网络诈骗团伙。一张闲置的普通银行卡,往往能给他们带来1000多元的差价利润。而这些银行卡到诈骗分子手里后,都被用于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朱某等5人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相关案情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持他人信用卡贩卖的行为不仅妨害了信用卡管理秩序,还容易为洗钱、诈骗、非法集资、行贿受贿等经济犯罪行为提供方便,对社会秩序造成冲击。此处的信用卡除了通常意义上的信用卡外,也包括借记卡等电子支付卡。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应当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论处。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一张普通银行卡 竟被炒到上千元 2020-08-03 2 2020年08月0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