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8个月刑期申诉8年,其中真有冤情?
一场公开听证会后,这个问号拉直了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刘传玺
不久前,一封由省检察院交办的申诉信,放到了金华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鲍庆华的办公桌上。
这是一桩涉案金额并不大的盗窃案,被告人最终获刑也只有8个月。但鲍庆华发现,申诉材料里,申诉人却列出了足足6条申诉理由。案中那个8年前在义乌盗窃被抓的云南小伙阿雄(化名),真的是被冤枉了吗?一场公开听证会,拉直了这个问号。
云南小伙在义乌犯了事
时光回溯。2011年9月,当年19岁的阿雄离开老家云南普洱那个偏远的小村,只身外出打工。作为家中的第二个儿子,中专毕业的他承载着全家人的希望。
不过,阿雄找工作的过程并不顺利。在江苏昆山短暂逗留一两个月后,他来到义乌。劳务市场里人山人海,到处碰运气的他,结识了比大他1岁的东阳小伙陈某。3个多月过去,阿雄还是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举目无亲、身无分文,他和陈某一起干起了盗窃的勾当。
2011年12月30日,阿雄和陈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2012年4月,义乌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阿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但阿雄的这些变故,他远在云南的父母全然不知,直到接到看守所和医院的电话。原来,法院判决后,阿雄在看守所服刑。谁也没有想到,就在即将刑满释放前十多天,他突然因病昏迷。
由于病情严重,阿雄先后被送到义乌中心医院、浙江青春医院、杭州红会医院、普洱人民医院、普洱第二医院等医院救治。经诊断,阿雄的病是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腔隙性脑梗阻,病情危重、高度危险,花去了巨额的医疗费。
从国家赔偿到刑事申诉
匆匆从老家赶来的阿雄父母,在医院见到了昏迷中的儿子,一下子就懵了:年纪轻轻的儿子怎么突然就病了呢?而且,为什么是看守所的民警打来电话?
阿雄离开家后,曾给父母写过两封信。一封信里提到,他因为一些事暂时被“管控”了,但很快就会没事;另一封信里,阿雄说自己身体不太好,但也安慰父母说病情不严重,让他们不要担心。
事后阿雄父母回想,这两封信应该都是阿雄在看守所服刑期间写的,只是儿子自知盗窃这事很丢脸,所以信中才故意轻描淡写,不想让他们知道。
经过积极治疗,阿雄终于从昏迷中醒来,但智力却大大下降。
2014年5月,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阿雄为脑炎(结核)后综合症、无民事行为能力。之后,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法院判决阿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阿雄的父母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找来当律师的远房亲戚胡远春,决心要为儿子“讨个说法”。
2013年,阿雄通过代理律师胡远春,开始向公安机关、法院申请国家刑事赔偿,但三级法院均认为提出的赔偿请求依据不足,予以驳回。
在这起国家赔偿案审理中,胡远春发现,公安机关的关押记录显示阿雄为2012年1月6日被收押,但被抓获归案的日期是2011年12月30日,期间的6天,阿雄在哪里?阿雄的病会不会和这“消失的6天”有关?于是,2019年6月,胡远春以阿雄盗窃案原刑事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理由提出刑事申诉。
义乌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申诉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2020年5月,胡远春又转而向浙江省检察院代理提交阿雄的刑事申诉案材料,后案卷材料被转至金华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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