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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非法占用海域,罚款2600余万!

浙江海警局开出的这张罚单,创下全国海警行政处罚之最

对非法占海面积进行测量界定

  本报记者 王志浩 通讯员 胡乔楠 

  本报讯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26453115元。”8月3日,浙江海警局对舟山某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据悉,此次行政处罚金额创下了全国海警行政处罚之最,同时此案也是海警首例处罚金额过千万的行政违法案件。

  6月3日,浙江海警局对舟山某公司用海项目进行了突击登岛检查,发现这家公司有擅自占用所在岛屿附近海域的行为。为方便施工,该公司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截弯取直建造堤坝,并连同附近落石形成延伸,导致堤坝外侧海域受到非法占用。同时,该公司为收集油罐附近污水,在油罐组区间擅自建设一处应急事故水池,造成填海事实。经第三方测量界定,确认这个用海项目共非法填海造地4.5219公顷。

  隔日,浙江海警局正式立案调查,并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7月28日,专门进行集体议案,对案件事实调查、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环节进行审核把关;8月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向涉案公司开出了2600余万元的海洋行政处罚罚单。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非法占用海域,罚款2600余万! 2020-08-05 2 2020年08月05日 星期三